达特茅斯学院

Dartmouth Colle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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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概况

成立于一七六九年的达特茅斯学院(又翻译成“达慕思大学”)是美国第九所历史最悠久的学院,也是闻名遐迩的常春藤学院之一,坐落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(Hanover)小镇。依利扎维洛克牧师当初成立这个学校的目的,是为了培养当地印第安部落的年轻人和年轻白人。最初的二百年中只收男生,直到一九七二年才改为男女合校,是常青藤学院中最晚接纳女生的一个。尽管如此,该学院却是男孩教育最成功的学院之一,在如今男孩危机泛滥的美国,该学院仍有2/3的学生是男生。

学校科研教学设备先进、设施齐全、科研教学力量雄厚,是一所历史悠久、有着优良文化传统的现代化综合性私立大学。学校共有在校生近6000人,其中研究生近 1500人。学生来自全美50个州和全世界100余个国家,其中亚裔学生占10%,黑人学生占7%,西裔学生占5%,白人学生占75%。

达特茅斯学院的入学竞争极为激烈,本科入学率为15.6%。在2006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(U.S.News & World Report)大学排名中,达特茅斯学院与哥伦比亚大学并列第九。因其在经历生死存亡的危机时所展现出来的优异表现,达特茅斯学院在2005年被Booz Allen Hamilton选为“世界上最具坚韧不拔精神的十所大学”之一。达特茅斯学院的无线网络遍布校园各个角落,是全美无线化做得最好的高校之一。这所学院2009年~2010学年度的学费为38,445美元,如果加上书本、食宿费和其他费用,共需54,223美元。不过,这所学院对全世界学生仍然实行“穷富不论,一视同仁”的录取政策。只要学生符合录取标准,学院会给学生提供奖学金。

该学院实行一种叫“达特茅斯计划”的学制,一年分四期。学生可以任选三期在校学习。这就使得许多学生可以更灵活地安排自己在校或到外校,甚或外国去短期学习的时间。

与其它许多学院不同,达特茅斯学院的学生对校园伙食评价极高。也许是临近著名的佛蒙特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农牧业区,食品新鲜而富于营养。学院自营的汉诺威旅馆也以美食著称。不过,这里的美国美食是否能满足有些华人学生的“中国胃”,则不敢打保票。

达特茅斯学院是常春藤盟校中唯一叫“学院”而不叫“大学”的,说起这个名称,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官司――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:1819年新罕布什尔州的行政官员设立了对学院单独管理的机构,并且要把它的校名改为达特茅斯大学,以便废除1769年英皇的批文。但学院的董事在弗兰西斯·布朗院长的领导下,坚持原来宪章的有效性,排除了州政府的行政干扰,维护了大学自治的传统。

因此,时至今日,学校仍然叫达特茅斯学院。当时.在美国最高法院辩论此案时,学院校友、1801级研究生丹尼尔·韦伯斯特讲过:“虽然它仅仅是一所不大的学院,但是这里的人们都热爱它。”

达特茅斯学院在全美明星级大学排行榜上排第八名,如果以“学生满意程度”来看,它排在全美第三名,仅次于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。

该校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、一流的师资和设备,开设19个学院、10多个学科项目和1,600多门课程,在图书馆系统中有800万份信息资源可以共享,而且在工程学院、商学院、医学院和文理学院都设有国际知名的研究生专业,因此可以说其教学资源是很多大学都无法比拟的。该校的许多教授都是各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,但是他们仍然致力于教学,即使是最资深的教授也会去教一年级的课程。这些教授获得的年度研究经费高达1.6亿美元,而且始终在美国高等教育中最受人尊敬教师排行榜中占有一席之地,可谓是教师兼学者的典范。通过课程讨论、研究合作和随意交谈,学生视老师为辅导员、同事和朋友。除了课堂学习外,学校还鼓励学生独立地担任教师助理或者是学院导师的助理,以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。另外,该学院还提供20多个国家40多个研究项目,以鼓励学生至少出国留学一次,通过国内外的比较学习来增长自己的学术知识。据统计,有40%的学生追求并从事独立研究,有55%的学生至少出国留学一次。
坐落在美国东北部新罕布夏州汉诺佛镇的达特茅斯学院(Dartmouth College),与同是常春藤盟校的哥伦比亚大学正好恰恰相反:哥伦比亚大学处在全世界最繁华的大都市纽约闹市区,而达特茅斯学院坐落在偏僻却景色秀丽的北方小镇。地域上的不同决定了两所学校所吸引的学生性格上的明显区别。位于世界文化之都,满街都是博物馆、剧院、音乐厅、画廓与书店的哥伦比亚大学,以热爱知识的浓厚气氛著称,而在达特茅斯学院学生中间,则向来存在一股“反智力”(anti-intellectual)的趋势。典型的哥大学生是文弱而睿智、满怀激情地为世界上的究人弱者而奔走疾呼的知识分子,但达特茅斯典型的学生是些虽然聪明但不热衷思考,不十分关心抽象概念和“主义”,容易融入主流的体育健将们。他们性格奔放开朗,爱玩爱闹,男生中百分之四十一,女生中百分之二十八都参加了学校的史弟姊妹会,是常春藤盟校中比例最高的。他们思路敏捷,但关心的是个人“如何成功”,而非世界“为什么一切会是这个样子”。他们很冷静实际地相信:“改变世界的事件并不会在新罕布夏的汉诺佛发生”。达特茅斯的本科系中,政府、英语和历史系非常有名,地质系、宗教研究系、教育系和数学系也相当不错。最有名的是它的外语系,云集许多著名的教授,还有众多学生参加的留学项目——每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三年级学生通过达特茅斯的四十五(是的,四十五!)个学习计划到外国去留学,或是为了学习外语,或是为了做更深入的学术研究。相比之下,耶鲁大学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百分之五的三年级学生出国留学,真是天壤之别。

从计算机教育的角度看,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无愧是普及计算机教育的策源地,因为BASIC语言就诞生于此地,人工智能最早的会议在此间开幕,校园网电子邮件也在此校发端并融入师生的教学和日常生活中。前任校长,教一年级新生的电脑教授就是电脑BASIC语言的发明人约翰·柯梅尼(John Kemeny)。在他的任期中,大力在达特茅斯普及电脑,建立起一套全国最完善的电脑系统,把电脑带进从物理到哲学的每一门课程。达特茅斯的电脑中心不分日夜地开放,所有教室和宿舍里都有与整个校园网路的连线,一贯保守的达特茅斯学院在这方面确是走在了美国的最前面。

达特茅斯学院与其它所有学校大异其趣的又一个别出心裁之处,是它的特殊校历,俗称“达特茅斯计划”。这个计划把全年分成四个学期,每学期十个星期。学生们每年只要上三个学期的课就可以,具体在哪三个学期上可以自己选择,校方唯一的规定是学生们到了三年级时,必须在夏天学期上课。